1997年5月20日,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司本部一楼会议室,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 会。大会到股东71人,代表股份97323419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立洲先生所作的董事会、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监事会吴成英女士所作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总会计师胡义勖先生所作的1996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通过1996年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199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91256356.05元,扣除所得税后利润77611470.11元。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提取10%法定公积金7761147.01 元,5%的公益金 3880573.51元后,所余65972749.59元分配如下:
    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50元(含税),按公司A股股本181961610股计算,共 派发现金股利63686563.50元;余额2286186.09元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分红派息方案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本次股东大会及会议议案的投票表决全过程,经湖北省荆州市公证处公证员陈 圣发、曾晖先生现场公证。
    
湖北沙隆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