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20日,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司本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到会股东共48人,代表股份93700479股,占公 司总股18196.1610万股的5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长陈立洲提出的《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1亿-1.15 亿的申请(发行额度 以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在发行境内外资股过程中的一 切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陈立洲先生签署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发行文件。
    二、批准按《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决定》 及有关法规而修改的《公司章程》(草案)。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