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2月17日,在荆州市公司本部水上会议室召开会议, 讨论 1996年度税后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如下:
    1996年度实现利润91,256,356.05元,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77,611,470.11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10%的任意公积金计15 ,525294.02元,5%的公益金3,880,573.51元后,所余58,208,602.58 元向全体股 东派发现金红利。拟定每十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50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181 ,961,610股计算,共派发现金股利63,686,563.50元,差额5,477,960.92 元由盈余 公积金补足。
    上述分配预案将提交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参加会议董事:陈立洲 张茂立 张永厚 李民新 裴广欣 李作荣
    缺席董事:郑先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