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12月6日接第一大股东国营长风机器厂《国有法人股转让的函》,称国营长风机器厂拟将所持有本公司74,052,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63%)转让给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远煤业")成立于2001年7月27日。债转股后,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甘肃省煤炭工业局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将原靖远矿务局整体改制而成的。该公司目前是甘肃省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之一。法定代表人:罗福乾。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注册资本:155,923万元。截至2004年9月30日,总资产264,647万元,净资产180,6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5,309万元,净利润2,440万元(未经审计)。
    靖远煤业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运输;矿山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凭资质证经营);设备租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的批发零售;机械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供电。
    该股权转让事宜已进入意向性接触阶段,但未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和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0 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