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4日在兰州长风宾馆八楼会议室召开,林世武监事委托毛瑞银监事,何锡波监事委托林真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瑞银主持,会议认真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四、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股东放弃表决,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利益的行为。
    4、对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中解释性说明在董事会报告中已经进行了阐述,监事会认为此事项没有对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特此公告。
    
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