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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特电”或“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甘肃电子集团公司的通知:甘肃电子集团公司于2002年7月23日已与国营长风机器厂签署《关于转让“长风特电”国有股权的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发起人国有股740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7870000股的41.63%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国营长风机器厂。
    一、公司国有股权的历史和现状
    1、发起成立情况
    公司是1993年12月16日,由国营长风机器厂部分改制,并联合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甘肃电子集团物业公司,共同发起创立的股份制企业。发起人之一——国营长风机器厂以国有资产折股5100万股(机器、设备、厂房、土地等资产折股),占总股本的41.63%,由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甘肃电子集团公司持有并管理。
    2、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经1993年、1994年、1997年三次分派红利后,总股本由12250万股,增至17787万股,其中,国有股由5100万股,增至7405.2万股。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787万股。其中国有股仍为7405.2万股,占总股本的41.63%。
    3、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
    1993年12月16日公司创立之初,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92]195号文件精神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国营长风机器厂改制为股份公司时,以国有资产折股5100万股国有股,由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甘肃电子集团公司持有,并进行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股的收益归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
    目前,甘肃电子集团公司为公司国有股权代表,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国营长风机器厂与甘肃电子集团公司关系
    国营长风机器厂成立于1956年,属国家“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为甘肃电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2000年6月,由甘肃电子集团公司出资、国营长风机器厂为核心,并吸收甘肃省内电子行业的优质资产,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甘肃长风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信息集团”),其经济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长风信息集团注册资本4.3亿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通讯设备的研制、生产、批发、零售,住处工程建设、信息服务、终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长风信息集团是甘肃电子集团公司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国营长风机器厂的实际控制人。
    三、国营长风机器厂与公司的关系
    国营长风机器厂与公司是受同一母公司——甘肃电子集团公司控制的子企业。
    四、本次股权无偿划转须经国有资产管理有权部门批准,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过户手续,根据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