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八日在兰州西北宾馆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共计57人,代表股份84230750股,占总股本的62.51%,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
    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一九九五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二、通过一九九四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派息方案的报告。一九九四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1股红股并派发0.40元现金。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四、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补选了二名监事:李宝泉、张世东。原监事会李振墀主席、唐文泽副主席因退休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同时因李宝泉担任监事,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