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候选董事简历
    陈衣峰,男,36岁,西安交通大学动力系本科毕业,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曾任国营长风机器厂民品开发部、科研所、冰箱厂产品设计室主任,甘肃长风宝安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冰箱厂副厂长、科研二所副所长、冰箱公司总工程师、国营长风 机器厂工艺部部长,甘肃长风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等职;现 任甘肃长风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芳平,男,37岁,兰州商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香 港公开大学MBA(在读)。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兰州营业部高级研究员、 蔚深证券兰 州营业部负责人,现已获得证券投资咨询、证券代理发行、证券经纪三种从业资格。 现任兰州商学院副教授,兼任甘肃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王卫平,男,36岁,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高级审计师。兰州商学院 金融专业本科毕业,曾任甘肃省石油总公司财务处会计、甘肃省石油总公司财务处 主任科员,甘肃省石油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兰州正邦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甘肃励 致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4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芳平为甘肃长风宝 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甘肃 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19日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卫平为甘肃长风宝 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甘肃 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 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19日
    附件5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芳平,作为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芳平    2002年4 月19日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卫平,作为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卫平    2002年4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