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 12 日上午9:00在兰州长风宾馆八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 代表股 份103,723,110股,占公司总股本177,870,000股的58.31%,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邵乐冲委托张宝珊董事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甘肃经天律师事务所王森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大会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作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审议通过顾地民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审议通过冯文戈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审议通过卢宏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 弃权,审议通过夏茂出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审议通过邵乐冲、马中学、毛瑞银、贺德华、贺雪琴、 贺洁辞去公司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邵乐冲、马中学、毛瑞银、贺德华、贺雪琴、贺洁在职期间恪尽职守, 诚信勤勉,在公司资产重组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公司股东大会对他们为公司辛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衰心的感谢。
    顾地民、冯文戈、卢宏、夏茂的简历详见刊登在2002年2月9日《证券时报》上 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1、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毛瑞银出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 0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林真出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反对, 0股弃权,审议通过赵林清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职务的议案。
    毛瑞银、林真的简历详见刊登在2002年2月9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监事会决 议公告。
    三、关于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人甘肃电子集团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放弃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会议以29,671,1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 股 赞成;0股弃权。否决投资设立甘肃长风集团虹光特种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29,671,1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赞成; 0股弃权。否决投资设立甘肃长风集团庆华特种电子有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29,671,1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 股 赞成;0股弃权。否决投资设立甘肃长风集团天光特种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29,671,1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 股赞成; 0股弃权。否决投资设立甘肃长风集团中兴电子器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 29,671,11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0股赞成;0股弃 权。否决投资设立甘肃长风集团华夏电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于甘肃长风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分布在甘肃省 平凉市、天水市、兰州市三处,共五宗土地,均属国拨土地,价值评估、确认出资 工作难度极大,不能按期到位;同时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设立后难以实现公 司的效益增长目标,故本次会议股东否决了该项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01年5月30 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联交易公 告。
    四、关于解散甘肃长风特种电子有限公司,设立长风特种电子分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 0 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解散甘肃长风特种电子有限公司,设立长风特种电子分公司 的议案。
    解散甘肃长风特种电子有限公司,设立长风特种电子分公司的议案,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甘肃长风特种电子有限公司解散后,成立的长风 特种电子分公司,将有利于降低成本,有利于公司直接运营特种电子业务,有利于 特种电子生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水平,从而,确立 了特种电子业务在公司的主导产业地位,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01年5月30 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告。
    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会议以103,723,11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 0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刊登在2002年2月9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