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八日召开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公司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一九九四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分红派息方案;
    4、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5、审议通过配股方案。
    二、出席会议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3∶40分前持有本公司股票3万股以上(含3万股)的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行使其权利;
    4、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七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被委托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到兰州市西北宾馆一号楼办理出席会议手续(用传真方式报名亦可)。
    四、会议召开时间地址:
    时间:一九九五年四月八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会期一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地址:兰州市西北宾馆一号楼
    五、联系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164号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730070 传真:(0931)7667172
    电话:(0931)7667854(0931)7667111—727
    联系人:赵诚、丁一璐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有全权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股东帐号:
    注: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