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就本公司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法人股1885.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7787万股的10.6%),分别转让给安徽 汇源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南昌旺经济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汇源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5 月23日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同意安徽汇源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每 股 1.70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5 , 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
    二、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5 月23日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同意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每 股 1.70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5 , 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1%。
    三、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昌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4 月12日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同意海南昌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每 股 1.70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8 , 857, 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8%(已办理了过户手续)。
    四、本次股份转让前,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7,007, 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8%。转让后,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的法人股8,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8%。 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未 发生变化。
    五、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转让前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甘肃电子集团公司 74,052,000 41.63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007,200 15.18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7,576,869 4.26
甘肃电子集团物业公司 4,356,000 2.45
金泰基金 3,008,972 1.69
海南长江实业集团公司 1,452,000 0.82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 871,200 0.49
天泰新产业投资租赁公司 726,000 0.41
深圳银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26,000 0.41
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6,000 0.41
2、转让后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甘肃电子集团公司 74,052,000 41.63
海南昌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8,857,200 4.98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50,000 4.58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5,771,050 3.24
合肥市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2.81
安徽汇源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81
甘肃电子集团物业公司 4,356,000 2.45
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 871,200 0.49
天泰新产业投资租赁公司 726,000 0.41
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6,000 0.41
    六、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宝珊持有本公司股份3484股;董 事李宝泉持有本公司股份3484股;董事陈球庚持有本公司股份1742股;监事何锡波 持有本公司股份2376股。本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法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均未持有本公司的上市流通股份。
    七、本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法人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六 个月内均未买卖本公司的上市流通股份。
    特此公告。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