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4月18日分别接到公司股东海南昌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昌旺”)和安徽国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建设”)的通知,截至2007年4月16日海南昌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1,789,760股,公占司股份总额的1.01%,平均价格8.80元/股;国元建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5%,平均价格8.02元/股。
    海南昌旺原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4,765,76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8%;国元建设原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5%,2007年4月6日可上市流通。
    截止到2007年4月18日收盘,海南昌旺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97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7%;国元建设已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