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1999年11月以来, 进行了三个阶段的资产重 组, 这期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履行诚信义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 如下:
    关于第一阶段资产重组,公司于1999年11月13日上午召开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部分资产、债务剥离的重组方案”等议案, 监事会主席、 副主席列席了董事会,并于当天下午召开了公司二届七次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议案、 决议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通过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没的损害股东权益,为公司轻装前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关于第二阶段资产重组,公司在2000年7月13日的三届四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长风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 换”议案,公司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列席了会议,并于2000年7月14 日上午召开了三 届二次监事会,对董事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 进行股权置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关于第三阶段资产重组,公司于2000年9月8 日的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甘长风与甘肃长风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与应收帐款置换”的议案, 公 司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列席了会议,并召开了三届四次监事会,对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进行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议合法有效,为公司提供了优质资产,为公司的长 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2000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认为以上三个阶段资产重 组工作中,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诚信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人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放弃表决权,决议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的法 律、财务手续完备,其交易价格合理 ,未损害股东利益。通过三个阶段的资产重组,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公司确立新的产业格局奠定 了良好基础。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