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02年、2003年、2004年连续三年亏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于2005年4月22日公告2004年年度报告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于停牌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为了改善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困境,长风特电第一大股东国营长风机器厂于2004年12月13日与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靖远煤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长风特电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靖远煤业;同时,长风特电正与靖远煤业洽谈资产置换事宜,拟将长风特电除短期借款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靖远煤业所属的王家山煤矿的经营性资产及相应负债进行置换。截止2005年4月19日,长风特电的股权转让已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4]1231号文批复,但国营长风机器厂拟转让的股权尚未过户给靖远煤业;靖远煤业与长风特电拟进行的资产置换尚未获取中国证监会批准。
    特此公告
    
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