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召开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一九九三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一九九三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一九九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分红派息方案;
    4、审议一九九四年生产经营计划。
    二、出席会议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二日下午3∶30分前持有本公司股票5万股以上(含5万股)的股东;
    3、不足5万股的股东由股东按5万股自行组合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4、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8∶30至11时,下午1时至5时)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被委托者还须持股权凭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手续,领取会议代表证。
    四、会议召开时间、地址:
    时间: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会期一天。
    地址:长风公司总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自理)。
    五、联系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164号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931)667854
    邮编:730070
    联系人:赵诚先生、丁一璐小姐
    
甘肃长风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