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0日上午9:3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共有11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是次会议,代表股份625,653,105股,占公司总股本7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A股股东10名,持有股份367,010,305股,占总股本42.52%,B股股东1名,持有股份258,642,800股,占总股本29.96%。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卢水芳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25,653,10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 367,010,30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25,653,10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 367,010,30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03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625,653,10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 367,010,30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03年度净利润按中国会计标准为448,812千元,按国际会计标准为382,255千元。在结转年初可分配利润和分配2002年度股利后,2003年度可分配利润按中国会计标准为485,997千元,按国际会计标准为382,350千元。根据中国会计标准和国际会计标准孰低为分配最大限额的规定,200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382,350千元。按中国会计标准之2003年度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该净利润的5%计提法定公益金;按2003年末总股本863,214,000股计算,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B股股息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基准价折为港币派付。
    同意625,653,10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 367,010,30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董事改选议案
    蒋林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625,653,10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 367,010,30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锡高先生为公司董事
    同意625,653,10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 367,010,30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六)、调整独立董事薪酬议案
    独立董事薪酬由3万元/人调整为8万元/人
    同意625,650,56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99.99%,其中A股367,007,76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2500股;弃权40股。
    (七)、章程修订案
    同意625,649,205股,占到会股东和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99.999%,其中A股367,006,405股,B股258,642,800股;反对390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华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他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纪要》;
    (二)、《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