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3月16日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了下述决议。公司董事会九名董事均签署了这些决议。
    (1)批准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铃汽车销售总公司的法人资格,并将其改组为本公司的分公司;具体方案授权执委会处理。
    江铃汽车销售总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销售。由于本公司经营范围亦包括汽车销售,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江铃汽车销售总公司的法人资格。江铃汽车销售总公司的法人资格被注销以后,其债权和债务由本公司承担,其机构和人员将作为本公司的分公司继续行使相应职能,对本公司现有业务运作和管理无实质性的影响。
    (2)同意将蒋林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一事列入2003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以便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在2003年度股东大会上补选一名董事,将补选王锡高先生为公司董事一事列入2003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独立董事徐文光先生、潘跃新先生、陆建材先生认为,王锡高先生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将其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17日
    附:王锡高先生简历
    王锡高先生,1950年出生,拥有清华大学热力动能学士学位,复旦大学经济管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联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江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西锅炉化工石油机械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