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6月24日下午在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119号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文化宫召开第三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4人, 代表股 份382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63%,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经大会 审议并投标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1994年度业务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公司监事会报告。
    三、通过公司1994年度财务报告
    四、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的议案。同意陆祖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 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证券委主任职务;同意蔡伟翔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 本公司董事职务;同意范光明先生因已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增选上 海汽车工业总公司副总裁陈廷越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五、通过公司发行B股的补充议案。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按新增的额度处理发 行的具体事务。
    六、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B股发行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修订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议案。税后利润分配为:法定公积 金10%,任意公积金25%,公益金12%,分红基金53%。分红派息方案为:国有法人股、 法人股、社会公众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
    八、通过公司“接收”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铃铸造厂的议案。
    九、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及会议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业经南昌市公证处公证。
    附:陈廷越先生简历
    陈廷越,男,汉族,浙江平阳人,193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57年7 月毕 于清华大学汽车与拖拉机专业,曾任第一汽车制造厂设计处技术员;第一机械工业 部六局技术员、工程师;江西奉新一机部五七干校学员;湖南大学教师、长沙汽车 制造总厂技术负责人;长沙汽车工业总公司副经理、经理;中汽总公司副总工程师、 上海专务;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上海专务;上海汽车拖拉机工业联营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董事、副总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    199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