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8月27日10: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召开临时会议。
    马克·舒尔茨董事和诺伯特·库恩董事未出席此次会议,他们委托程美玮先生代为出席。齐鸿浩董事授权潘跃新董事代为签署决议。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阅,批准《2002年度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方案简介如下: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为基本薪金+岗位津贴。
    基本薪金为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的月薪工资;
    岗位津贴为经董事会批准的高层管理人员按不同岗位设定的年度津贴。
    岗位津贴从2002年1月1日起按月支付,当其不在岗时,其岗位津贴同时取消。
    当年出现重大生产死亡事故(当年累计死亡3人及3人以上),则从以上高管人员的2001年年终奖励的预留款中扣除其2002年的30%的岗位津贴。
    本方案仅适用于2002年度。以后年度的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小组提出,交董事会讨论和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饶晓秋和潘跃新同意上述方案。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