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6月19日11:45-12:00 在 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公司十一名董事中,马克·舒尔茨先生未出席是 次会议,他授权程美玮先生在此次会议上代行董事权力。其余董事均出席了是次会 议。
    与会董事通过审议,批准以下决议:
    决议一:选举孙 敏先生任 董事长,程美玮先生任 副董事长。
    决议二:批准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刘善波先生、诺伯特·库 恩先生、齐鸿浩先生、饶晓秋先生、潘跃新先生、卢水芳先生、戈登·斯波汀先生 组成,主任委员为刘善波先生,副主任委员为诺伯特·库恩先生。
    决议三:委聘卢水芳先生任 总裁;经董事长提名,委聘熊中平先生任 董事会 秘书。
    决议四:经总裁提名,委聘以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戈登·斯波汀先生任 常务执行副总裁;
    熊春英女士任 执行副总裁;
    刘年凤女士任 执行副总裁;
    艾瑞·何乐先生任 副总裁;
    王文涛先生任 财务总监;
    宛 虹先生任 副总裁;
    周亚倬先生任 副总裁;
    凯文·威朴先生任 副总裁。
    决议五:根据总裁提议,批准由卢水芳先生、戈登·斯波汀先生、熊春英女士、 刘年凤女士、艾瑞·何乐先生五人组成执行委员会,卢水芳先生任主任委员。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上述决议中决议三、决议四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饶晓秋先生、潘跃新先生同意上述两个决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