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2000 年度实现净利润 53 ,291,479.13元,2000年末每股净资产1.92元, 会计师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94 ,289,000元,2000年末每股净资产1.75元,会计师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鉴于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因素已经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自2001年4月12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对本公司股 票交易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股票简称由“ST江铃”、“ST江铃B”改为“江铃汽车”、江铃B”, 证券代码仍为0550、2550;
    2、本公司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将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