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4月1日和3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 决议:
    1、批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和《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
    2、批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
    (1)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0年度经营业绩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为53,291,479.13元, 按国际会计 准则审计为94,289,000元。本年度利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此预案须经股东 大会批准。
    (2)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预计2001年度利润将继续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有结余,暂不分配,滚存 至以后年度。
    3、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6月1日下午 1: 30 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00年度股东大会,并批准所附之《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的文件。
    4、批准有关住房周转金会计帐务处理的预案
    截止2000年12月31日,公司“住房公积金” 科目借方余额计87,491,813.81人 民币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政策中有关会计处 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1 年初将“住房周转金”期初余额 全部冲销转入期初“未分配利润”项目。
    该项会计处理待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用有关盈余公积项目冲抵弥补。用于 冲抵的有关盈余公积项目依次为: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积金;弥 补总额计87,491,813.81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