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27日下午2:00在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
    出席会议的股东39名,代表股权517,995,520股,占总股权数的74.7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二、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财务报告》;
    五、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的议案》,其决议如下:
    1.1996年度净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审计为4,336.3万元,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为3,462.4万元。按4,336.3万元计,提取10%法定公积金,提取10%公益金,共计867.2万元。可供股东分配之利润,按孰低法计为2,595.2万元。
    2.1996年度可分配红利暂不作分配,该笔红利留待下一年度(或经股东大会批准之任一财务年度)与当年度红利一并分配。
    六、通过了《公司增选二名董事、董事变动及继任董事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福特汽车公司提议由福特汽车公司负责卡车中心的副总裁詹姆斯·唐纳森先生替代原董事肯尼思·达布郎斯基先生候任本公司董事;
    根据本公司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待公司本次B股增发成功后,公司董事人数从九人增加至十一人,增加的两名董事由福特汽车公司提名。福特提名杰拉德·卡尼亚先生和理查德·贝尔先生候任本公司董事。
    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和选举:詹姆斯·唐纳森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并同意待公司本次B股增发成功后,杰拉德·卡尼亚先生和理查德·贝尔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
    七、通过了《公司监事变动及继任监事选举的议案》
    原公司监事欧阳凤女士、金惠云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提名阙忠民先生、徐顺根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此提议已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承董事会命    熊中平
    董事会秘书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