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月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有关变速箱采购关联交易交易方变更的决议,现将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月4日以书面表决形式批准将现与南昌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变速箱采购关联交易转为向格特拉格(江西)传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JT公司”)采购,交易的其它主要条款不变,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GJT公司(详见“关联方介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项交易交易方变更后仍属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王锡高先生、程美玮先生、霍华德先生、陈远清先生和涂洪锋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福特汽车公司作为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GJT公司:
    注册资本:5100万欧元
    注册地:中国南昌
    成立时间:2006年9月
    董事长姓名:Tobias Hagenmeyer
    注:格特拉格集团是一家德国的专业变速箱制造商。
    业务范围:为乘用车及轻卡制造及出售变速箱,为摩托车及汽车/卡车制造及出售相关零部件。
    三、关联交易交易方变更原因: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变更是因为南昌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的变速箱制造业务被注入GJT公司,本公司因而相应变更有关业务的交易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变速箱采购为协议定价。
    五、本次关联交易交易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相关交易的其他主要条款不变,上述交易方变更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宗益、潘跃新、陆建材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了解了南昌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重组的情况,我们认为有关的关联交易交易方变更是合理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变速箱采购关联交易交易方变更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变速箱采购关联交易交易方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