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本公司原大股东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5417.6万股国有股作价向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股权过户事宜,已于2005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35417.6万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1.0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此次国有股转让进展及披露情况如下:
    一、200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披露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2004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披露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三、2005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披露了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四、2005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披露了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已获国家商务部的批准。
    五、200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披露了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