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6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福特Otosan之间就V348模具的关联交易。V348是一款本公司引进的换代商用车产品。
    由于福特Otosan是福特汽车公司的关联公司,并且福特汽车公司持有本公司258,642,800股B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董事程美玮先生、霍华德·威尔士先生、陈远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
    福特Otosan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福特汽车公司的关联公司,福特汽车公司持有其41.04%的股权。
    企业类型:外国公司
    注册地: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注册资本:2.55亿美元.
    成立时间:1959年
    董事长:Rahmi M. Koc
    业务范围:生产销售汽车产品(商用车、乘用车及零部件)
    福特Otosan公司2004年度的净收入为3.72亿美元,2004年底的净资产为8.4亿美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V348项目部分车身冲压件的模具设计和制造,交易总金额1340万美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福特Otosan公司具有丰富的车身协调经验,可以帮助本公司获得完善工程数据,并具备设计变更跟踪方便等优势,将能保证本公司V348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张宗益先生、潘跃新先生、陆建材先生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对公司与福特Otosan之间就V348模具的关联交易,我们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经过了招、投标,综合考虑了供应商的各项能力如:质量、价格、交货期、整车协调及设计能力等,交易符合一般商业原则。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