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1995年10月5日会议决议,公司将于1995年11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据经拟定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题事项的有关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议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在1995年度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发行工作中,同战略投资人就认购公司股份事宜达成的有关协议,公司将于B股发行完成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次会议改选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候选人其中五名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提名,三名由战略投资人提名,一名由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名。改选后的公司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据此公司董事会已拟定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的议案,有关董事候选人的资料,公司将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向各位股东提供。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同战略投资人就认购公司股份达成的有关协议及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1995年B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了适当修订。该项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公告事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董事会成员安排、董事会决议事项、聘任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出财务审计事项。以上修订已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议案,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提交股东审议。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