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1995年11月5日在本公司303会议室举行,会议就公司1995年B股发行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在公司B股发行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决定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2∶00在本公司召开一九九五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995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会议登记办法:1995年11月2日—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本公司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持股数、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119号
    电话:(791)5231889
    邮编:330001
    联系人:熊中平、傅火昌
    4、会期半天,股东参加会议食宿,交通费自理。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