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股东大会于1995年6月28 日在公司综合楼会 议厅召开,与会股东62名,代表股权40494080股,占股本总额的45.8%, 符合《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通过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和199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审议批准的公司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积金20%,公益金10%,分红基金70%;
    分红采取送股形式,每10股送派1股红股。
    5.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改案,规定公司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
    6.审议批准《董事、监事报酬制度》。
    
株洲火炬火花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