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56577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0608048股的45.97%)的通知,因货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125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340608048股的20.92%质押给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海联支行。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