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 日在长沙市九 所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持有或代表股份162847900股, 占本公司股份的47.8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 司董事、副总裁郑文立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等出席了大会。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1300股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1300股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1300股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15659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6.16%,6250000股反对, 130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
    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81,314,945.1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10 %提取法定 公积金9,318,983.87元,5%提取的法定公益金4,633,688.31元后,加上2000 年度 未分配利润16,438,761.5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3,749,426.49元,中期已 分配利润20,436,482.88元,未分配利润为63,364,551.60元。鉴于公司2001年中期 已进行了利润分配(每10股派0.6元),董事会决议2001 年年末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1300股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以156596600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 96. 16 %, 0 股反对, 62513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根据股东提议, 大会同意将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02年4月25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中第五条修改后的原文为“董 事会由七(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2)名,设董事长一(1)人, 副董 事长一(1)人”重新修改为“董事会由九(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按证监 管理部门规定设置,设董事长一(1)人,副董事长一(1)人。
    7、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忠明、陈鲁青、李明杰、王革立、 郑文立为公司 董事会董事。其中:刘忠明 210712442 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陈鲁青 21069924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李明杰21072224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 权;王革立210692142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郑文立210757542股同意,0 股反 对,0股弃权。
    8、以累计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邹晓春、 鲁亮升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邹晓春21075154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鲁亮升 201316242股同意,0 股反对,0股弃权;彭建刚617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9、选举王连生、刘卫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监事安燕女士一同组成公司监事会。其中王连生162834900股同意, 占出席会 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13000股弃权;刘卫星162847900股同意,占出 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 13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 13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2、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 13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3、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 13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4、以162846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9%,0股反对, 130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李德文、罗峥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 决和形成决议的合法有效性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2001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3、2002年5月28日刊登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