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为湖南酒鬼酒 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公司与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在该 《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的担保金额内,本公司为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 工商银行长沙市汇通支行贷款 5000 万元整人民币提供了担保, 担保期限为贰年 (2002年4月12日至2004年4月11日)。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