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公司为湖南海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本公司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 在该《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的担保金额内, 本公司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贷款5600万元整提供了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2001 年11月30日至2002年10月25日)。
    二、根据本公司与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 在该《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的担保金额内,本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情况如下:
    1、2001年11月5日为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城中支 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壹年(2001年11月5日 至2002年11月4日)。
    2、2001年11月27 日为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粮油种子分公司向福建兴业 银行长沙分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壹年(2001 年11月27日至2002年11月26日。
    3、2001年11月30 日为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粮油种子分公司向福建兴业 银行长沙分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半年(2001 年11月30日至2002年5月29日)。
    本公司为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整。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