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1年度第四次董事会于2001年 9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七人,实到六人, 一人因公出差, 公司监事会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忠明先生主 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
    1.贷款互保期限暂定壹年,起始日为贷款协议签定日。
    2.本协议仅适应于双方在银行贷款担保,互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具体 担保时,按对等原则,以银行核定担保额为准。担保的方式,在银行同意的前提下, 尽量采用一般保证。担保的实施采用每笔一签方式,依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文件) 作为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
    3.借款方应按银行贷款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并按时归还,如需展期 应提前15天通知担保方,未经担保方同意办理展期手续的,担保方不再承担保证责 任。
    4.借款方应将担保合同(原件)返回给担保方,并将借款合同提供给担保方,同 时为加强双方的相互了解,借款方应提供贷款期间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任何方发现 对方财务法律状况恶化,继续提供担保将会造成重大损失时,可暂停本协议的执行, 待重大不利情形消失后,可恢复执行。
    5.本公司已与对方就上述事项草拟了框架协议,本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由董事长授权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进行道路两厢土地开发的议案》。
    根据长沙市政府总体规划和道路建设进展状况,以及公司以建设路桥经营为价 值核心,以路桥附着物光纤通讯城域网和两厢土地整治开发(城市化改造)经营为配 套内容的产业价值链,形成路上、路下、路边均能盈利的发展战略,公司拟迅速对 道路两厢土地投资进行整治开发。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对已规划的鹅羊山居住区、环线猴子石大桥与绕城高速联络线侧 大学城服务区的土地进行整治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0亩,总投资额约9亿元。 项目采取整体筹划,分期整治,滚动投资开发的方式开发。开发区域地理位置及面 积如下:
    鹅羊山居住区。该地域占地面积约1500亩,地块位于城市环线绕城高速与金霞 大道交汇处之间,是长沙市经济开发区中心组团——鹅秀组团,西濒湘江,东侧金 霞大道,城市环线与绕城高速在南北向通过。远郊为长沙市的铁、公、水枢纽,交 通便利,四通八达。依山环水,风景秀丽。其“山水园区”的独特定位,不仅创长 沙市的居住建筑之先河,而且还能够为崇尚环境、回归自然的人们提供向往已久的 理想居住地。
    环线猴子石大桥与绕城高速联络线侧大学城服务区。环线湘江猴子石大桥两头 为环线、绕城高速联络线及潇湘大道交汇处,占地面积约1500亩,是长沙大学城生 活服务社区,也是湘江西岸又一新城区。
    (二)首期投入
    对上述两处土地整治开发首期投入约3亿元人民币,2001 年下半年起滚动投入 开发,开发期约3年,投资回报率约20%, 资金来源先期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向银行 贷款。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该投资项目一切事宜。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支付长沙市107、319国道绕城高速公路南段收费经 营权剩余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与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公司)2000年10月15日签 署了《长沙市107、319国道绕城高速公路南段收费经营权有偿转让协议》,本公司 向环路公司收购长沙市107、319国道绕城高速公路南段30年收费经营权。根据湘资 评字[2000]第062号资产评估报告,该段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评估值为45,641.47万 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湖南省财政厅湘财权函[2000]11号审查确认。根据双方签署 的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该项目的收购价格为45,641.47万元。 本公司使用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3.1亿元收购绕城高速公路南段30年的收费经营权,不足部分14,641.47 万元作为本公司对环路公司的长期负债。该项长期负债在负债期间环路公司不向本 公司收任何形式的财务费用,本公司将在2005年至2010年的六年中,分6 次向环路 公司清偿该项目长期负债。
    为促使绕城高速公路南段尽早完工交付,使本公司的投资及早获得回报,经与 环路公司协商,本公司拟在2003年底前分四次支付收购绕城高速公路南段收费经营 权剩余资金,本公司应付环路的14,641.47万元资金折合为1亿元,即本公司实际支 付金额1亿元。双方已就此草拟了付款协议, 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后 生效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人事变动的议案》。
    殷放军先生因工作调动,提请董事会批准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决 定同意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开会议的日期、会期和地点:
    (1)召开会议的日期:2001年10月25日上午9∶00
    (2)会议的会期:半天
    (3)召开会议的地点:长沙市湘汇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2.会议的议题:
    (1)审议《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1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 登在2001年7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审议公司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
    (3)审议《关于投资进行道路两厢土地整治开发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前支付长沙市107、319 国道绕城高速公路南段收费经营权剩 余资金的议案》。
    3.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10月11日交易结束后, 在深圳证券中央结算登记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4.会议登记事项: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 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 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1年10月24日 9∶00—17∶00
    登记地点:长沙市劳动西路177号有色大厦8楼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31—5518565
    传真:0731—5500354
    联系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177号有色大厦8楼
    邮编:410015
    联系人:黄满池 何小兰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