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4月2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25日以传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期限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