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8月21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六人,实到五人,公司独立董事邹晓春先生因在外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鲁亮升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忠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期限的议案》;(该《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已经公司2002年度第四次董事会和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告分别于2002年8月27日和2002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同意将《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期限延长一年,其它条款不变,并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土地开发引资奖励实施办法》和《公司关于追收欠款的奖励办法》。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