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公司国有股转让过户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第三大股东福州市财政局于2002年12月25日与第二大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1224511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0%)转让给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为3.53元人民币,转让价款为4322万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收购报告书》及《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刊登于2003年7月19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股份转让于2003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为:0307220002。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