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30日在福州市五一南路67号十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权数48890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4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关敬如先生主持,大会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票4889389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同意票4887989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票140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同意票4886389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票300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无弃权票)。
    经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2582584.2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4683579.8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7266164.0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8258.42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29129.2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878776.37元。
    根据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计政策,公司董事会决定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四、审议通过《200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票4889089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无反对票 股;弃权票30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同意票4889389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