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七次会议于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日(星期三)在公司生活区会议室召开,会议通报了公司一九九五年业务完成情况和财务状况。经到会董事和监事认真审议,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五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
    一九九五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360.51万元,利润总额2007.3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667万元,税后利润1899.0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公积金189.90万元,10%公益金189.90万元后,加上一九九四年未分配利润204.43万元,此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23.67万元。董事会决定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计派发1586.36万元,剩余部分转为任意盈余公积金。
    三、决定在一九九六年适当时候向全体股东增资扩股;
    (一)配股方案为:
    1、配股比例:按前次配股募足后的6918.6万股计算,每10股配售3股,配售总股数为2075.5122万股。以现有股本79317929股计算,每10股配售2.6167股。
    2、配股价格:暂定为2.8元—3.5元。
    3、配股资金将主要用于与美国麦格乃泰克公司合资生产发电机项目、改扩建柴油发电机组试验及喷漆车间、新建仓库综合楼等。
    4、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处理配股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二)该项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福建省证券委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讨论召开公司第一届第五次股东大会(即九六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