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出让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持有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36604529 股,占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29.9%。2002年11 月26 日本公司与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8300000股转让给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为3.50元,转让价款为6400万元。
    二、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8304529股,占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14.95%,仍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本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1999年10月8日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必增先生。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多媒体平台设计及网络应用,网络设计管理,多媒体教育软件光盘、环保产业高新技术开发、信息产业服务等。
    四、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公告前6个月内未持有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流通股,也没有买卖其上市流通股。
    五、本公司与受让方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产权关联关系。
    六、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前六个月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法人未持有和买卖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
    七、本公司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拟出让的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文件。
    八、本公司持有的闽福发法人股36604529股已全部质押冻结(见2002年5月11日公司公告)。2002年11月27日已解冻18304529股,尚余18300000股仍被质押冻结。
    九、本次股份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8304529股,仍为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委托他人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
    特此公告。
    
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