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4月1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刊登《福建省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 的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增加200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具体 为“12、审议关于公司职工身份置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现状,确保福州 福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结合福州市市委、市政府有关上市公司国有 股转让后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精神,公司董事会决定在福州福发发电设备 有限公司内部实施职工身份置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福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支付费用以公 司股份制改制股票上市为界,即1993年11月30日公司股票上市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由福州市国资局支付,而1993年12月1 日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金由企业支付。由于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涉及到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经济效益 事宜,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