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2年4月22 日举 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关敬 如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一致同意本公司与航天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
    1、互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2年4月4日在杭州与航天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 互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担保事项及内容待双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协议 后详细披露。
    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4610万元。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航天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沪市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77:注册资本: 32617.24 万元,法定代表人: 陈鹏飞。主营业务为:组织、生产和经营轻纺产品 及原辅材料,轻纺机械,器材设备及配件,针纺织品,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进出 口贸易,三来一补,实业投资开发,管件及管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与航天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双方互为对方向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壹年,自2002年4月5日起至2003年4月4日止。
    4、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与航天中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书》。公司签订互保 协议的目的:有计划地增加与资信良好、经济业绩较好的公司建立互保关系,以逐 步降低融资风险。
    5、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事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的议案》。
    依照《福建省抵押贷款条例》及金融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为生产经营需 要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由股东大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方可对以公司资产提供 担保作出决定。根据《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二节第九十七条第八款即“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之规定,特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以下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为公 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以外的法人提供单项涉及金 额不超过伍仟万元或同一被担保人累计涉及金额不超过捌仟万元或累计生效金额不 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50%的担保。对于超过上述范围的担保事项,应当逐 项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该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