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1年4月10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会董事5名,2名因故未能到会(已委托到会的董事代 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的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经到会董事认真讨论, 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0年公司年度报告文本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即:
    经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本公司2000年实现净利润 37, 945 ,241.6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794,524.17元,提取5%公益金1,897,262.08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2,904,418.6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157 ,874.00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0年末总股本122423174 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2,242,317. 4, 未分配利润72,915,556.60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计政策
    1、分配次数:公司拟于2001年度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1年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3、公司2000未分配利润用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
    4、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派发现金形式。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三次股东大会(2000年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