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开会通知于2007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林琴女士、郑薇女士、刘尚捷先生共3人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琴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06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监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切实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的规定开展工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班子在报告期内勤免尽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的检查,监事会认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2006年财务报告较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新增募股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和资产出售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联营公司及子公司间的交易,均按有关规定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和《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6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06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