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在福州市五一南路67号十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权数48855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张荣刚先主持了本次会议。大会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持有的杭州舒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8.64%股权的议案》(其中:同意票4885536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聘请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