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九九六年度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18号复审通过,《配股说明书》已于1996年7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敬请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特此再次提示有关本次配股事宜如下:
    一、配股方案:
    以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闽福发股份数量为基数,社会公众股可按10∶2的比例获得配股权,简称为“福发A1配”,编码为8547;社会公众股还可按10∶1.41的比例获得国家股的转配权,简称为“福发A2配”,编码为3547;原国家股转配股股东可按10∶2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为“福发A3配”,编码为3700。
    二、配股价格: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福发A1配”及国家股转配股股东在认购“福发A3配”时,每股价格3.50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福发A2配”时,每股价格3.60元(包括国家股转让费0.10元)。
    三、股权登记日:1996年7月16日
    除权基准日:1996年7月17日
    四、配股缴款日期:1996年7月19日——1996年8月1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详见1996年7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