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辉民主持,经到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0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03年度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2003年报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收购、出让资产和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现象。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