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性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前,应首先详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6年3月28日第一届第五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一九九六年度配股方案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18号复审通过。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股价格:3.50元人民币
    配售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股,配售发行股份总额为1,586.3585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享有675.1745万股的配股权(国家股股东同意认购其中的204万股,其余471.1745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1994年国家股转配股股东享有224.784万股的配股权;内部职工股股东享有1.4424万股的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享有684.9576万股的配股权。
    2、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1.37的比例认购国家股股东转让的471.1745万股的配股权,转让费每股0.10元。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前,国家股股东持有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以及1994年度国家股转配股本次配股增加部份暂不上市流通。
    三、承销方式:
    承销商对未被认购的可流通股份实行包销;对国家股转配股的部分,承销商包销140万股,其余部分实行代销。
    
福建省福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