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暂停上市公司在宽限期内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的通知》规定,现将本公司资产重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收购吉林常青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95%的股权,现常青公司土地过户手 续已经完成,其他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待办理完毕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公告; 公司与主要债权单位工行、中行、交行等就公司所欠债务正在协商、洽谈,债务重 组方案正在形成过程中。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 施办法》、《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本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1年度报告、 或2001年度不能实现盈利、或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或不能在 法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或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 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