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 会,鉴于本公司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宽限期资产重组已告失败( 见 2001年9月21日《证券时报》),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取消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公司对由此给股东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目前,公司正在协助控股股东寻找新的重组方,如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关于发布 〈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如果本公司2001年度不 能实现盈利,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18日